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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办案札记:网购电视花屏,诉至天津南开法院要求退款_天天热讯

时间:2023-02-06 23:05:49    来源:哔哩哔哩


(资料图片)

【律师办案札记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

我在河南新乡做了10年的专职律师,可我的梦想一直都是到北京做律师,然后做全国的案件,经过长期考察,我决定加盟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的分所,一家注重专业化和团队化的律所,考虑到初到北京还没有本地的业务,于是决定先拓展一下天津的业务,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,我先是做了西青区一家公司的追讨货款的案件,上一篇文章已经给大家分享过,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是我在天津做的第二个案件,是位于南南区的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案子,能接到这个案子全要归功于我几年前在喜马拉雅FM上做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产品质量法》的系列讲座,客户就是我的粉丝。

案情是这样的,客户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某店铺的彩色电视机一台,收到货后使用了不到3天,突然发现屏幕中间有一条红色的线在频闪,于是就拍照给商家反馈,商家客服说可以退货,由于商家赠送了运费险,于是客户就申请了退货,3天后客户看到商家拒收了,于是问商家拒收原因,商家称屏幕碎了,让客户找物流公司索要赔偿。客户就申请平台客服介入,平台客服称只能诉讼解决了,于是客户联系到了我,经过我的分析,客服当即决定委托我作为律师。

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!”这是律师必须要做的事情。接收委托后,我再次认真研究了一下客户的证据材料,并建议客户走退一赔三的请求,即使得不到3倍赔偿,也可以获得退款,本着这样的目标,我起草了诉状,并准备了律所的手续,然后网上立案,经过与承办法官协调,这个案件不到1个月就开庭了,庭审中我们各方充分交换了证据,为了争取让当事人尽快获得赔偿,这个案子我们计划庭审后和解,并征得了客户的同意,其实庭审后我心里已经明白,如果这个案子真让判决,就商家和网络平台提供的证据来看可能不利于客户,于是随即与客户沟通了这一情况。

最后这个案子客户拿到了电视机的退款,同时拿到了商家额外赔偿的5000元,并签订了和解协议。

这样的结果虽然没有达到我心里的预期,但为了客户的利益着想,也算是一种不错的结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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