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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,但还有一部分人会因隔夜酒驾被交警查获。为深入开展“夏季行动”专项工作,孝义交警柱濮中队于8月5日在与柱濮派出所联合检查毒驾违法行为中,查获一起隔夜酒驾违法行为。
8月5日上午,中队长带领中队协警在辖区梧西路8公里处源泰加油站附近设立临时检查点,与柱濮派出所民警联合检查毒驾违法行为。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D92**V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,发现车内飘出阵阵酒味。中队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结果为32mg/100mg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询问驾驶人韩某得知,其昨晚在煤矿宿舍与其三个舍友共喝了一瓶白酒,今天上午到孝义市区,觉得自己已经酒醒,便开车上路,不曾想因“隔夜酒驾”被查。
中队依法对驾驶人韩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一次性记12分,暂扣驾驶证6个月,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。
孝义交警在此提示:睡醒不等于酒醒,上路行车一定要警惕“隔夜酒”!